在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要求的4项整治重点基础上,宁夏新增了房地产估价和房地产非法集资两项整治事项。房地产估价整治内容主要包括房地产估价机构未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开展业务,超越备案标注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房地产估价业务;违反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估价报告;分支机构未按照《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进行备案等。房地产非法集资整治内容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未经依法批准,以虚假或不实广告向社会公众进行变相集资、融资行为;在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或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中,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地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分割拆零销售、销售房地产份额等方式,承诺高额回报,诱导销售房地产,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等。
为确保整治工作成效,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结合已经建立的房地产市场监管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和正在推进的省级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监督指导责任制、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制,多措并举抓落实、抓推进、抓长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自上而下从自治区、市、县三级分别成立专班,由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部门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其他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有力、顺利推进。
二是强化督促指导,突出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将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纳入了自治区对各市县的效能目标考核和平安宁夏考核的内容,并结合房地产管理重点工作调研检查,要求各地落实好主体责任,确保整治任务落到实处、扎实推进。
三是强化氛围营造,要求各地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渠道,全面排查和收集问题线索,持续开展执法检查和问题整治,加大媒体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确保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浓厚的工作氛围。
四是加强结果运用,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将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纳入诚信管理扣分内容,并将其作为预售资金监管过程中的奖优罚劣依据,在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中取得了明显的治理成效。截至10月底,全区共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及中介机构2195家,下发各类限期整改通知书495份,涉及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109家、中介机构326家、物业服务企业60多家,化解各类房地产信访矛盾纠纷4000多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