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围绕《江苏省“十四”高质量就业促进规划》的要求。实施劳务品牌培育建设工程,引导劳务品牌建设与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推进劳务品牌向人力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转换,不断扩大就业规模和产业容量,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推动产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强大助力,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二、为什么要出台这个文件?
根据《关于加强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2〕40号)要求,到2025年,要实现劳务品牌建设实现全市全覆盖,推动“一县多品,一品一策”,打造一批龙头企业和特色产业园区,创建省级劳务品牌200个,且省要求各市出台地方实施意见。为建立健全劳务品牌发现培育、发展提升、壮大升级的促进机制和支持体系,积极发展地域鲜明、行业领先、技能过硬、带动就业成效突出的领军劳务品牌,努力提升我市劳务品牌知名度、认可度、美誉度,市人社部门会同发改、财政、工信等部门联合制订出台了《实施意见》,具体明确劳务品牌认定标准。
三、文件中主要受益的对象是谁?
1、围绕地方劳务品牌发现、培育、壮大的各类企业。如:建筑业、服务业、制造业等。
2、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
四、文件中有哪些干货?
1、扩大就业规模。举办劳务品牌专场招聘会、开展区域间劳务协作、多形式开展从业人员就业推荐,促进供需精准对接。
2、提高就业质量。积极实施“扬州工匠”培育,发掘培养乡村能工巧匠和特色乡土人才,多层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打造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3、提升品牌信誉。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注册申请商标专利,畅通知识产权授权、确权、维权快速通道。引导具劳务品牌专利技术转化为技术标准。开展劳务品牌诚信经营自律承诺行动,维护劳务品牌良好声誉和形象。
4、支持龙头企业发展。为企业送政策、送信息,引导劳务品牌龙头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帮助及时精准享受各项惠企利民政策,提供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高级人才寻访等专业服务。
5、鼓励创新创业。鼓励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发挥技能优势、专业所长、从业经历等优势开展创新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创业培训补贴、贷款等政策,提供一条龙服务。
五、文件主要涉及哪个机关,有没有其他机关?
政策实施主体为市、区(含功能区)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其他协同单位包括发改、工信、财政等部门。
六、群众、企业受益点、受益面在什么地方?
为群众提供推荐就业、提升技能、创业扶持、政策落实等服务,提高收入;为企业提供精准招聘、商标专利申请、贷款融资等各项惠企政策及服务。
七、企业什么时候能够受益?
《实施意见》明确政策执行期限自2022年4月29日开始。
八、如果企业受益受影响,应该找谁来解决?
企业在劳务品牌建设相关政策咨询过程中如遇困难,可拨打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县(市、区)劳动就业管理部门电话咨询。